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

lims 干货分享 6年前 (2020-04-16) 阅读(2608) 评论(0)

1.目的

为了保存和控制本中心/站所有需归档的文件、资料、标准、规范、记录、报告等,为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的证据。

2、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/站需归档的档案资料的收集、分类、编号、存档、借阅、维护、清理等环节。

3、职责

  1. 质量管理室负责归档的档案资料管理,档案管理员执行。
  2. 副主任/副站长批准管理类档案的借阅和复制。
  3. 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技术类档案的借阅和复制。
  4. 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质量类档案的借阅和复制。

4.内容

4.1 档案资料的分类

 本中心/站档案资料分为:管理类档案、质量类档案、技术类档案、图书、期刊杂志和其它类档案等五类。

4.1.1 管理类档案内容

行政文件、法律、法规等。

4.1.2 质量类档案内容

4.1.2.1 管理体系文件

4.1.2.2 质量记录

  •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;
  • 纠正、预防和改进措施的记录;
  • 抱怨处理记录;
  • 管理体系文件控制记录;
  •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记录;
  • 量值溯源管理资料。

4.1.3 技术类档案内容

4.1.3.1 技术标准、规范

4.1.3.2 人员技术档案,包括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记录。

4.1.3.3 技术记录    

  • 合同评审记录,检测原始记录,检测报告及副本,分包记录;
  •  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记录;
  • 仪器设备记录(含选型报告,招标书,购买合同,安装报告,鉴定报告,启用报告,说明书、软件,仪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,运行检查记录、维修报告,使用记录);
  • 新项目开发资料(含文件、报告)。

4.1.3.4中心/ 站外部交流资料

  • 各次会议等资料
  • 省网工作资料

4.1.4 图书、杂志期刊类内容

  • 杂志期刊
  • 专业书籍

4.1.5 其它类档案

4.2 档案资料的收集

由档案管理员整理收集。

4.3 档案资料的编号

所有的档案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分类编号。

编号

具体编号见《档案编号作业指导书》

4.4 档案资料的保存

所有档案资料保存在档案室。人员技术档案应保存至该人离开本站止,仪器设备档案保存至该仪器报废止。所有检测原始记录、W开头类样品的检测报告保存期限为5年,J和N开头类样品的检测报告长期保存,其他档案资料根据性质确定。

4.5 档案资料的管理

4.5.1 档案资料经档案管理员整理,填写《档案资料登记表》,并经本室主任审核后存档,并填写《档案资料卷内目录》。

4.5.2 存档的档案未履行借阅、审批手续不得更改、查阅。

4.5.3 存放档案的场所应干燥整洁,具有防盗、防火设施,室内严禁吸烟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。

4.6 档案资料的借阅和复制

4.6.1 本站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档案时,填写《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》,管理类(A.A)档案的借阅和复制档案由副主任/副站长批准,技术类(C.B,C.C,C.D)由技术负责人批准,质量类(B)档案由质量负责人批准,然后交给档案管理员按内容发放。

4.6.2 外单位人员不得借阅和复制档案,确因需要须经站长批准。

4.6.3 借阅、复制档案,借阅人不得泄密和转移借阅,不得在档案上涂改、划线等。

4.6.4借阅后3周内应归还,否则应续借,重新办理借阅手续。

4.7 档案资料的保密

4.7.1 档案应存放在指定场所,并采取保密措施,遵守〈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的规定〉。

4.7.2 借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摘抄或将档案带离指定场所,不得查阅其他无关档案。

4.8档案资料的销毁

  由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申请,管理类档案由副主任/副站长批准,技术类档案由技术负责人批准,质量类档案由质量负责人批准,质量监督员监督档案管理员执行销毁。

4.9 存储在电子媒体上的档案执行《电子数据保护程序》。

5.相关文件

  1. 《电子数据保护程序》 NJZ-B5-19
  2. 《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的规定》 NJZ-B5-01
  3. 《档案编号作业指导书》 NJZ-WJ-07

6.记录

  1. 《档案资料登记表》 NJZ-ZL-36
  2. 《档案资料卷内目录》NJZ-ZL-37
  3. 《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》 NJZ-ZL-38
  4. 《质量监督记录表》NJZ-ZL-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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